112-113年5G智慧學習學校推動計畫徵件說明會
5G智慧學習學校推動計畫旨在提升數位學習能力,並將5G技術應用於教學中。計畫包括示範學校和標竿學校兩種類別,並針對偏遠地區學校優先輔助。參與學校需完成多項數位學習工作坊,並產出相關教案和觀察學習成效。計畫要求教師每學期開放公開課,並參與同類型課程的觀摩活動。經費方面,示範學校和標竿學校將獲得不同金額的補助,用於教學設備、研習費用等。計畫期程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止,申請截止日期為111年12月20日中午。
112-113年5G智慧學習學校推動計畫徵件說明會
聯絡
03-9369968分機321
蔡欣翰
Q & A
實施PBL課程
6節課/班/學期
新閒報導
1年至少2篇
教學特色影片
5分鐘
取得自主學習講師資格
1校1位
112年12月31日前
教師社群
參與或成立
開放教室
3場/年
導入學扶
依學校規模導入要求
教師需已完成
科技輔助自主學習工作坊 b1
數位學習工作坊(二)a2
數位學習工作坊(一)a1
曾參與過科輔助學習計畫
鼓勵參與研習
自主學習講師培訓工作坊(1日)
數位學習講師培訓工作坊(2日)
數位教學特色發展之研習
完成研習
計畫教師
5g應用之教學與導入自主學習模式
所有教師
數位學習工作坊A1 A2研習
學習成效觀察
附錄2-1
推廣活動
1年1次
參與教育部或教育部委託計畫團隊辦理
入校輔導
每校
參與他校公開課
每年至少1次
公開課
學校
每學期至少1次(1年2次)
產出教案
至少1份2節課/班/學期(1年4節課)
實施節數
至少10節/學期
參與班級
至少2個班級
參與教師
至少2位教師
申請條件
參與本計畫的教師申請計畫前需已完成數位學習工作坊(一)A1、數位學習工作坊(二)A2
經費
補助項目
資本門
10萬/年
不含行動載具及充電車
業務費
雜支
膳費
印刷費
場地布置費
資訊設備維護費
資訊耗材費
國內差旅費
鐘點費
出席費
輔導費
人事費:代理代課、代理代課費補充保費等
100萬/2年
70萬/2年
含資本門每年至多10萬
部分補助、分年撥付
類別
標竿學校
至多2所
示範學校
校數不限
對象
縣轄國民中小學(以偏遠地區學校為優先輔助對象)
計畫申請
計畫申請表下載
計畫申請表可編輯檔
計畫申請表(含經費表用印)pdf檔
111年12月20日中午12:00報局系統填報,正本交到教網中心
計畫期程
自112年1月1日(或視計畫核定日起算)至113年12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