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憲法問題
憲法修改的界限
正反說
無界限
憲法本身無禁止修改某一條文的條款。
所謂「憲章」不可修改,「憲律」可修改,無學理根據。
憲法源自國民主權,若可限制國民主權,亦無學理根據。
若謂全部修改或修改「憲章」則屬於「制憲」,亦無不可。至於「制憲」應循何種程序?或仍依「修憲程序」,亦無不可。
有界限
憲法基本精神,如民主原則、法治原則等不得修改。
若無界限,修憲、制憲即無法區分。
結論
主張憲法某一部分屬於「憲章」,不可修改,是德國憲法的特殊現象,以避免歷史悲劇的重演。而由學者加以引申
正反說
無界限
憲法本身無禁止修改某一條文的條款。
所謂「憲章」不可修改,「憲律」可修改,無學理根據。
憲法源自國民主權,若可限制國民主權,亦無學理根據。
若謂全部修改或修改「憲章」則屬於「制憲」,亦無不可。至於「制憲」應循何種程序?或仍依「修憲程序」,亦無不可。
有界限
憲法基本精神,如民主原則、法治原則等不得修改。
若無界限,修憲、制憲即無法區分。
結論
主張憲法某一部分屬於「憲章」,不可修改,是德國憲法的特殊現象,以避免歷史悲劇的重演。而由學者加以引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