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

定義

社會責任是20世紀以來出現於諸多學科領域的一個重要概念,亦是建構企業與社會和諧關係的一種基本思想。作為理論概念,企業社會責任蘊涵雋永,然而其詮釋歧異頗多,即便是在企業社會責任的倡導者中,也未能形成一致公認的通說。

會責任的分類

在製造產品上的責任

製造安全、可信賴及高品質的產品

在行銷活動中的責任

如做誠實的廣告等

員工的教育訓練的責任

在新技術發展完成時,以對員工的再訓練來代替解僱員工

環境保護的責任

研發新技術以減少環境污染

良好的員工關係與福利

讓員工有工作滿足感等

提供平等僱用的機會

僱用員工時沒有性別歧視或種族歧視

員工之安全與健康

如提供員工舒適安全的工作環境等

慈善活動

如贊助教育、藝術、文化活動,或弱勢族群、社區發展計劃等

主要涵蓋八個範疇

工作間議題(如培訓、平等機會、性別平等);

人權

對社區影響

商譽、品牌、營銷

道德投資

環境

商業道德及公司管理

職業健康及安全

主要基本原則

經濟目標與社會目標的關係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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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是一個為利潤而營運的經濟組織。經濟目標是企業的首要目標,經濟目標是社會目標的基礎,企業如果沒有經濟條件,就不可能完成社會責任所要求的社會項目, 就不能達到企業的社會目標。雖然企業的社會目標有助於企業的經濟目標,但企業的社會目標只能促進而不能替代企業的經濟目標。

法律要求與社會要求的關係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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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必須遵守法律的要求。在美國,企業的法律體系包括三個部分: 第一,, 公司法律體系,如《公司法》、《商業公司法》;第二,保護利益相關者的法律體系, 如《反性別歧視》、《同工同酬》;第三,社會法律體系,如《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公司權利和政治權利》等。企業的法律責任是企業社會責任的基礎。企業遵守法律是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最低要求。企業不去履行法律責任就不可能去履行社會責任。

股東利益與其他利益相關者的關係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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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理者必須為股東創造盡可能多的利潤,因為股東的投資回報是決定股東投資企業的主要因素。然而企業管理者不應把股東作為唯一的利益相關者,而應考慮所有的利益相關者,不能忽視任何一位利益相關者。企業的管理應增加企業的整體利益,實現所有利益相關者的整體利益,而不是某一位利益相關者的利益。

企業責任與社會責任的關係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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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應積極預防社會責任問題的發生,一旦發生社會責任問題,企業應勇於去承擔。企業有責任糾正那些由他們引起的不良的社會影響。例如, 20世紀初生產石棉的美國Manville公司,當時有權威科研機構研究表明,長期呼吸石棉纖維,容易使人虛弱,其至導致癌症、肺病等病症。然而Manville公司不去尋求改善員工工作條件的辦法,他們認為,給工人更多的補償比改善安全工作條件費用更低。Manville公司不負責任的行為最終使其被迫支付2.6億美元的法律訴訟調停費。Manville公司忽視社會責任,不敢去承擔社會責任的做法,最終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企業契約與社會契約的關係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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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是一系列契約關係的總和。企業的利益相關者存在著一種複雜契約關係, 履行利益相關者的契約義務是企業的社會責任。企業與社會之間也存在著一種契約關係, 企業有義務在企業與社會這一廣泛的社會契約中進行詳細的解釋。社會契約要求企業的行為必要符合社會的期望。社會契約要求企業有責任為社會和經濟的改善盡自己的義務。美國經濟發展委員會 (The Committee for Economic Development) 認為:“今天我們已經清楚社會和企業之間的契約關係 正在不斷發生本質的變化,企業被要求比以前承擔更多社會責任,並為更廣闊的人類價值服務。

企業與社會責任二者之間的關係

企業的活力顯現於社會責任

一個企業機構必須保持其目前所享有的社會地位和現有力量,積極投注在社會中。反之,別的企業則會乘虛而入,攬下此份責任;其原享有的社會力量,也將為別的企業所取代。

善盡社會責任符合企業成長利益

企業組織的未來發展,依賴其與社會的良好關係,若未盡社會責任,社會將會反抗組織,抵制產品,打擊市場,故做好社會責任,是達成企業本身的長程利益。

在道德倫理方面,企業應負社會責任

企業組織是構成社會的必要部份,盡社會責任是企業在道德上的義務,如提供安全產品、淨化溪流、保護自然資源等。

改善公司的公共形象

企業機構經營的利潤高低,一部份應取決於其本身建立的公共形象。

增強商業系統的生存能力

商業系統因它給社會利益而能存在,社會可以修改或撤銷其許可狀,這是"責任鐵律"。

可迴避政府的管制措施

政府的管制措施對企業必成為重大的成本負擔。如果企業機構自行肩負適當的社會責任,則有降低政府制訂新的管制法令和限制之可能。

法律不能涵蓋所有情況,於是需要企業組織協助維持社會秩序。

社會應讓企業機構有機會去解決政府無法解決的社會問題。而預防問題的發生更甚於發生後尋求解決的方法,讓企業能在問題未擴大前解決它。

社會責任依受益人之不同而分類

內部受益人

對顧客的責任

提供安全、高品質、良好包裝及性能好的產品。對顧客的抱怨立即採取處理措施,提供完整而正確的產品資訊,或誠實不誇大的產品廣告。

對員工的責任

關於企業對員工的責任,法律上有許多相關的規定如工作時數、最低薪資、工會等等,目的是在保障員工的基本人權,除了法律上保障的權利外,現代企業亦會提供員工其他福利,如退休金、醫療、意外保險等或者是訓練教育補助、生涯發展之協助等,這些都是企業社會責任的延伸。

對股東的責任

企業管理者有責任,將企業資源的利用情形和結果完全公開的和詳實的告知股東。企業股東的基本權利,並不是要保證會獲得利潤,而是保證能獲得公司正確的財務資料,以決定其是否繼續投資。

外部受益人

特定外部受益人

如企業採用平等僱用原則,使得婦女、殘障、少數民族等成為受益人,雖然此原則已有法律上的規定,但是,不管是過去還是現在,歧視女性、殘障、少數民族等弱勢族群者,企業機構一直扮演著主要的角色,所以現代企業應該負起此社會責任,以彌補錯誤

一般外部受益人

企業參與解決或預防一般社會問題的發生,常被認為是最實際的社會責任,因為這些活動使得一般大眾都受益。例如:保護環境活動,防止水污染、空氣污染,或者捐贈教育機構及贊助文化藝術活動等。

企業社會責任與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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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社會責任是永續發展不可或缺的一部份。但由於永續發展的概念本身已眾說紛紜,企業社會責任到底屬於永續發展的哪一部份,仍有強烈爭議。世界企業永續發展協會的討論會提出以下的圖表,說明企業社會責任與永續發展的關係,有助於釐清企業社會責任在永續發展中所扮演的角色。

新時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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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社會責任早已名列全球公共政策議程之中,且重要性日漸提高。討論該議題的驅動力通常來自企業界以外的力量,人們對於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議題的興趣日益增加,直接影響了商業行為。這些影響表現在社會公義和環境議題的非難上。不論這些指控有無根據,都嚴重影響企業聲譽,也已導致不良後果,

消費者的杯葛

影響固定資產,如農地及建築

無法吸引優秀員工,失去員工支持

補救過去錯誤,造成額外支出

管理階層的注意力被移轉或分散,無法全心致力核心活動

增加營運上限制,如新的立法規定

籌措資金及投保困難

企業發展過程(生命週期)困難重重(供給鏈中下游消費者,上游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