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nka 张 志政 8 vuotta sit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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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何造此论?
• 为令通达法相。
• ★ 为什么要通达法相?
• 1.为令[获得]心一境性, 【 修习】
2.为令于诸善论议者善答问故。 【 弘法】
• 盖若练达法相,则无疑惑,能于所缘如其所欲心专一境,异此不成;由辨法相,慧能转胜,则得无畏,若得无畏,则能于诸善论议者答一切
问,异此不成。 (安慧论师《 五蕴论释》 )
• ★ 《 瑜伽师地论》 等大论已广释法相,
又造《 五蕴论》 ,岂不重复?
• 1.诸黠慧者,唯知一分,即能通晓所有差别,故乐略释,不喜广说。是故,为于有情乐略说者兴饶益故,而造此论。
• 2.或在家众杂务缠身,故于大论不堪精勤;
诸出家众勤作意者,勤学大论,则生散乱。为此二众通达法相,而于此论略述法相。
• ★ 《 瑜伽师地论》 等大论已广释法相,
又造《 五蕴论》 ,岂不重复?
• 3.或若先明略摄法相,广通法相不待劬劳,
故轨范师所造此论,是《 瑜伽师地》 等大论典之入门。 (安慧论师《 五蕴论释》 )
• 【 总结】
1.调伏黠慧
2.利益二众
3.便于入门
色界 声界 香界 味界 触界
法界
眼识界 耳识界 鼻识界 舌识界 身识界 意识界
引入概念:五位法
• 一切法者,略有五种:一者心法,二者心所有法,三者色法,四者心不相应行法,五者无为法。
• 一切最胜故,与此相应故,二所现影故,三分位差别故,四所显示故,如是次第。
(《 大乘百法明门论》 )
心 所
心 不 相 应 行
无 为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