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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ka 张 志政 8 vuotta sit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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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位百法”与“五蕴”的项目关系-心智图

佛教哲学中的“五位百法”和“五蕴”是理解一切现象和心灵活动的关键框架。“五位百法”将一切法归纳为心法、心所有法、色法、心不相应行法和无为法,这种分类有助于深入理解不同的心理和物质现象。而“十八界”包括六根、六尘和六识,分别代表感官、感官对象和感官识别的界限。佛教经典如《大乘百法明门论》和《五蕴论》详细阐述了这些概念,旨在帮助修行者通过理解法相,达到内心的专一境性和无畏的辩才。

“五位百法”与“五蕴”的项目关系-心智图

依据云丹师\2016年\五蕴论资料整理

五蕴

★ 为何造此论?

• 为令通达法相。

• ★ 为什么要通达法相?

• 1.为令[获得]心一境性, 【 修习】

2.为令于诸善论议者善答问故。 【 弘法】

• 盖若练达法相,则无疑惑,能于所缘如其所欲心专一境,异此不成;由辨法相,慧能转胜,则得无畏,若得无畏,则能于诸善论议者答一切

问,异此不成。 (安慧论师《 五蕴论释》 )

• ★ 《 瑜伽师地论》 等大论已广释法相,

又造《 五蕴论》 ,岂不重复?

• 1.诸黠慧者,唯知一分,即能通晓所有差别,故乐略释,不喜广说。是故,为于有情乐略说者兴饶益故,而造此论。

• 2.或在家众杂务缠身,故于大论不堪精勤;

诸出家众勤作意者,勤学大论,则生散乱。为此二众通达法相,而于此论略述法相。

• ★ 《 瑜伽师地论》 等大论已广释法相,

又造《 五蕴论》 ,岂不重复?

• 3.或若先明略摄法相,广通法相不待劬劳,

故轨范师所造此论,是《 瑜伽师地》 等大论典之入门。 (安慧论师《 五蕴论释》 )

• 【 总结】

1.调伏黠慧

2.利益二众

3.便于入门

识蕴

行蕴

想蕴

受蕴

色蕴

“五位”与“五蕴”的项目关系

十八界

眼界 耳界 鼻界 舌界 身界
意界

色界 声界 香界 味界 触界

法界

眼识界 耳识界 鼻识界 舌识界 身识界 意识界

分支主题 6

十二处

法处
色处 声处 香处 味处 触处
意处
眼处 耳处 鼻处 舌处 身处

分支主题 5

五位百法

引入概念:五位法

• 一切法者,略有五种:一者心法,二者心所有法,三者色法,四者心不相应行法,五者无为法。

• 一切最胜故,与此相应故,二所现影故,三分位差别故,四所显示故,如是次第。

(《 大乘百法明门论》 )

心 所

心 不 相 应 行

无 为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