по Eve Hung 17 лет наза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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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期目標
生活技能課程
調整的普通課程
普通課程
相關專業服務
語言治療
職能治療
物理治療
行政支援
輔導
家庭支援
總務
無障礙設施
交通
補助
學務
緊急事件
問題行為處理
教務
考試
課務
每學期至少檢討一次
開學一個月內完成
第八條
第十條
酌減班級人數
最少限制環境
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
第七條
第六條
第四條
第二條
彈性評量
特教推行委員會
第九條
課程實施方式
彈性調整課程
第十九條
第十八條
普通教育教師
第十一條
第九條
第二十七條
個別化教育計畫
第二十四條
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
第二十二條
第十七條
個別化
第十四條
安置輔導
第十三條
鑑定安置
第五條
課程、教材及教法
第三條
安置型態
障礙類別
鑑定報告
確定障別
觀察一年
其他專業評估
心理測驗
其他測驗
自閉症檢核表
情緒障礙量表
適應量表
基本學業能力測驗
個別智力測驗
普通班
資源班
接受特教間接服務/諮詢
啟智班
接受特教直接服務
隨時
每學期初
任課教師
導師
日常作業
學業成績
觀察紀錄
特殊需求學生轉介資料表- 100R
運算
數字
句子
字形
閱讀
識字